高速公安放大招!春运期间举报三类违法有奖 上不封顶

来源:看度客户端 2019年01月22日 15:26

1月22日,记者从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获悉,为有力打击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创造一个平安、有序、畅通的春运行车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联合中国平安财保凉山中心支公司将开展违法举报奖励活动。

活动时间

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

活动内容

春运期间,群众可通过电话或微信微博@雅攀高速交警对途经雅西、攀西、丽攀高速的车辆涉嫌超员、酒驾、无牌无证及假牌假证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分别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不等的现金红包奖励。

举报范围

①凡举报客车超员达20%至50%的,奖励人民币100元;凡举报客车超员达50%以上的,奖励人民币200元;凡举报客车超员达100%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②举报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③举报无牌无证及假牌假证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直接拨打高速公安六分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进行举报,电话为0834-3620333。

(二)网上举报:举报人可通过微博、微信@雅攀高速交警私信进行举报。

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只受理实时举报,不接受图片或视频举报;

(二)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引诱、指使举报人在驾驶过程中或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多人举报同一车辆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不重复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上述标准逐项予以奖励;同一举报人举报多个车辆或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奖励金额累计计算,上不封顶。

(四)对下列情形不属于有奖举报范畴:

1、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2、在被举报之前违法单位或个人已经主动接受处罚并予以整改的;

3、举报的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公安机关无法调查的;

4、非实名举报的;

5、交通警察或交通辅警等举报的;

6、其他不应当奖励的情形。

(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活动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胡万霞

编辑: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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