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共享单车上高速“监管” 高速交警及时制止约谈
行人和摩托车是不能上高速的。高速交警也时有制止此类违法行为。然而共享单车在高速路上逆行,这场景却并不常见,更何况对方还是高速公路的施工单位。2月13日,左某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非机动车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八大队民警依法处罚并抄告单位。
女子骑共享单车上高速“监管”,被交警逮着。高速交警供图
2月13日下午16时30分许,四分局八大队的民警朱文杰、辅警冯秀和在乐山绕城高速公路执行巡逻任务。当巡逻至(新)乐山大佛收费站时,看见匝道里一位黑衣女子骑着黄色的共享单车,即将进入主线。一辆自行车进入时速1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行驶,其危险性可想而知。见状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责令女子立即靠边。
经过询问,原来女子姓左,乐山井研县人,系高速公路某施工公司的工作人员。(新)乐山大佛站属于建设中收费站,左某平时在工地上负责监督施工情况。13日下午,一批工人要进入封闭区域施工,为了避免工人们找不到入口,左某从城里面找了一辆共享单车,进入匝道准备在主线上为工人们“指路”,哪知上了高速没一会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女子骑共享单车上高速“监管”,被交警逮着。高速交警供图
在询问中,左某一直强调自己是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对于自己行为的危害性闭口不谈,并一直打电话企图通过“关系”来解决问题。民警对于左某身为监管人员却连自身都不注意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驾驶警车将左某和共享单车送出高速公路,对左某开具了违法处理决定书。等待左某的不仅仅是罚款50元,还有被交警向公司抄告的严厉惩罚。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胡万霞
编辑:杜芋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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