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交司机安全 四川将装防护隔离设施

来源:成都商报 2019年02月27日 15:38

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下文,开展“完善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专项行动。全省所有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以保障驾驶员以及方向盘、制动系统等不受外界干扰。

此举旨在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等行为,满足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的救助需求,大幅度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装备防护隔离设施新车必须有

记者26日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日(2019年1月18日)起,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含更新和新租赁)必须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前装)。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营城市公交车辆(含租赁)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

方案提出,加快安装工作进度,对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路段行驶的城市公交车辆,采取改造安装、调配运力等方式,优先达到具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的要求。

禁止妨碍驾驶员车辆设醒目警示

根据方案,城市公交企业要在车辆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乘客禁止打扰或妨碍驾驶员,以及违法行为所对应的处罚,维护驾驶员安全运营环境。记者了解到,车内将出现“影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涉嫌违法犯罪”等标识。车内也将以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

同时,企业要教育驾驶员正确处置运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别是明确紧急情况时立即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规程,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警。

加强车辆动态运行管控,确保城市公交车内监控摄像设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正常使用。

国家标准下月起实施

中国城市公共汽电车点多、线长、面广,客流量大,安全风险高。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行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尤其是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其中具体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技术要求。该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后围、侧围等组成,防止抢方向盘

标准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一般由后围、侧围等组成,侧围应设施护围门。

防护隔离设施不应影响驾驶员安全视线;不应影响乘客及驾驶员的应急撤离;不应影响驾驶员的驾驶操作和座椅调节;不应影响驾驶员观测右侧前乘客门区域及后视镜、刷卡机、投币机等。

而应有效防止乘客与驾驶员直接肢体接触,防止乘客抢夺方向盘;应满足结构强度设计要求。护围门玻璃材料应使用符合GB9656规定的安全玻璃。

不完全封闭,高度不小于1600mm

标准对发动机前置公共汽电车,规定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护围门或护栏。

而发动机后置公共汽电车和新能源公共汽电车的防护隔离设施侧围上沿最低点距乘客区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mm。据了解,定在这个数值,基本能够保护驾驶员受到乘客直接攻击,并防止乘客接触方向盘,同时便于坐在驾驶位置上与乘客沟通。防护隔离设施护围门开启方向应向外打开,门轴宜设在驾驶员后侧。护围门内侧应有锁止装置,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应能从外部打开。

据悉,标准规定采用不完全封闭的形式,主要因为侧围前端不与前挡风玻璃连接,对安全行车视线影响较小;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方便实施救助;方便驾驶员面对面与乘客沟通,以便做好驾驶员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驾驶员心理压抑感、封闭感和牢笼感较小,工作环境更舒适;经济成本也较低。(记者 严丹)

编辑:何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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