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带队进入响水爆炸核心区

来源:人民日报 2019年03月25日 11:30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入第四天,由生态环境部派出的工作组继续在当地指导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污染水体应急处置方案初步确定。

23日上午,翟青副部长带领3名专家及监测人员进入爆炸核心区,查看事故爆点大坑废水、爆炸区地面坑塘废水及固废等相关情况,并采集水样进行分析。当晚,工作组会同有关专家召开两次会议,就地下水、核心区周边水环境、核心区周边敏感区位、核心区土壤监测等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并为防止降雨对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影响,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污水水量、处置方式、处置设施等关键问题和环节进行研究。为使污水安全处置,工作组要求地方全面调度周边区域应急池、储罐、运输罐车资源,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为确保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三个入灌河封堵口的安全,按工作组的要求,地方将采取“五个一”措施:所有堵口各安装一个视频监控系统,各建一个值守帐篷,每小时巡查一次,各安排一辆挖掘机,4小时监测一次水质。

另据盐城发布消息,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事故发生开展应急监测。

采样点位:沙荡村村委会(爆点东北方向2000米),监测时间:3月25日上午6点,监测结果:苯:0.005mg/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0mg/m3;氮氧化物0.057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事故点下风向3500米(金龙宾馆),监测时间:3月25日上午6点,监测结果:苯:0.008毫克/立方米,甲苯:0.005毫克/立方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09mg/m3;氮氧化物0.056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爆点东北1000米(园区管委会),距爆点方位:东北方向,监测时间:3月25日早上6点,监测结果:甲苯:0.005mg/m3,二甲苯:0.002mg/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0.160毫克/立方米,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地点:九港超市,位于爆点东北侧约1000米,监测时间:3月25日6点,监测结果:苯:0.003毫克/立方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0.049毫克/立方米,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爆点西北方向2600米(灌南堆沟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门口),监测时间:3月25日6点,监测结果:甲苯0.011mg/m3;对间二甲苯0.010mg/m3;邻二甲苯0.006mg/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0mg/m3;氮氧化物0.055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天嘉宜厂区东上风向50米(响陈路),监测时间:3月25日6点30分,监测结果:苯:0.004毫克/立方米;二甲苯0.002毫克/立方米,甲苯:0.002毫克/立方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6mg/m3;氮氧化物0.157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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