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路4月起实施差异化收费 运输车辆最高降60%
26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改委和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公告》,决定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以鼓励货运企业调整改善车型结构,支持多轴大型车辆发展,推动降低物流成本。
普通货车最高优惠15%
根据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在四川省交投集团、四川省铁投集团和成都交投集团等国有全资或控股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对普通货车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
具体而言,2轴、3轴普通货车在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内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5%;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10%.
4轴(含4轴)以上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连续行驶100公里以内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5%;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10%;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15%。
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最高优惠60%
记者注意到,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优惠力度最大。至2024年3月31日止,在四川全省高速路网,该类运输车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30%;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60%,不享受“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优惠。
货车ETC卡优惠5%
对办理了ETC的货车也有优惠政策,持四川省ETC卡交费,在全省高速路网,按计重收费总额优惠5%,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至2024年3月31日止。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12122、028-85526400、18581955100。(记者 严丹)
编辑:何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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