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肖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04月16日 10:01
4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德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敏(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肖敏,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肖敏利用其先后担任德阳市公安局旌东分局局长、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局长、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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