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干部
7月25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张兴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武昌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袁均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明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唐大成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松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宾伟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恒夫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肖武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袁均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舒劲松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范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维秋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蒲杨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柯燕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宾伟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马恒夫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编辑: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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