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 汶川“8.20”泥石流灾害灭失车辆办理注销登记看这里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08月24日 21:37

因汶川“8.20”强降雨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部分车辆损毁或灭失,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损毁或灭失车辆所有人尽快到损毁、灭失地派出所、交警中队报备。

咨询电话:

三江派出所:0837-6338110、13909042882;

城镇交警中队:0837-6224235;

绵虒交警中队:0837-6254771;

银杏交警中队:0837-6445168;

映秀交警中队:0837-6249850;

水磨交警中队:0837-6331122、13518432441;

卧龙交警中队:0837-6246781、18283733377;

紫坪交警中队:0837-6332705。

二、因灾损毁或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尽快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办理理赔业务。

部分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人保车险95518;

平安车险95511;

太平洋车险95500;

中华联合车险95585。

三、损毁或灭失车辆办理注销登记相关规定: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因灾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受理成功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三)持上述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看度记者:丰海

责任编辑:王迎

值班主任: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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