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医闹”有法依 公民健康进政府目标考核

来源:成都商报 2019年12月29日 08:1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将统领现行十余部专门法律,并引领未来相关立法。

人财物都将向基层倾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说,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未来人财物都将向基层倾斜,以尽快补上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短板”。

在“物”的方面,国家卫健委卫生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秀峰说,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在“人”的方面,这部法律有不少突破性的规定。比如,明确规定了国家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要建立乡村医生“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等。

首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说,随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宪法保障的公民健康权利,首次有了明确界定和实施“蓝图”。

据介绍,这部法律彰显的健康权利包括:健康教育权、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权、获取健康信息权、获得紧急医疗救助权、健康损害赔偿权、参与健康决策权等权利等。如何保障这些健康权利?王秀峰说,这部法律也给出了实施“路径”,那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及其制定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了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立法防“医闹”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何佳昕

值班主任: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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