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女子离汉进京”调查及处理情况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03月02日 15:46

2020年2月26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针对湖北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进入北京并确诊为新冠肺炎,围绕黄某英如何进京、如何进社区开展调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是否存在漏洞。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东城区委紧密协同开展工作。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大广高速求贤检查站位于大广高速固安收费站北侧,借用河北高速固安检查站场地开展疫情查控工作。随着疫情防控措施升级,易造成检查站路段车辆拥堵。经协商,北京检查站的安检区向南挪移500米,依托废弃收费站进京车道,安装了身份证识别仪和一个监控探头,于2020年2月1日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该检查站隶属大兴公安分局,在编民警23人,辅警74人。疫情期间,大兴公安分局抽调152人支援求贤检查站。检查站执行三班两运转模式,即上班24小时、休息24小时、备班24小时。检查工作分为核查岗和处置岗,核查岗主要任务是查人、查车、测体温,基本工作流程是在车道核查身份,对驾乘人员测量体温,正常情况放行,出现异常报告处置岗。处置岗主要任务是进行劝返、移交防疫部门、与居住地街道社区联系等工作。

经核实,新的检查站有8条车道,2名辅警负责1条车道,一名负责身份核查,一名负责测量体温。由仪器核查身份证后人工再识别一遍,发现异常即转交处置岗。

2020年2月22日凌晨,求贤检查站由副站长王志海、辅警王辉、周洋等9人值班。经调阅监控录像,该时段由于车辆较少,只开通了第6、7、8三条车道,由6名辅警负责检查。2月22日0点58分58秒,黄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轿车从第8车道进京,该车道由周洋、王辉负责。经核实,周洋在凌晨1点左右到附近上厕所,当时未在车道工作岗位。黄某英所乘车辆进入车道时,由王辉一人负责核查身份,同时检测体温。检查过程中,驾驶该车辆的杨某某在测量体温后自行下车核查身份证,此时王辉测量车内黄某英及其女儿覃某的体温,未发现异常。视频显示,王辉未按要求再进行人工核查身份证件。凌晨1点0分17秒,王辉对该车辆放行,该车自第8车道进京。

经核实,杨某某于2020年1月21日离京赴浙江,2月9日自浙江返京,2月11日回到新怡家园小区,当日,新怡家园社区与其签订了《健康承诺书》。2月20日,杨某某离京赴武汉接黄某英。2月22日,杨某某自武汉返京前,未按照2月14日《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提前向其居住的社区报告。

经查,2020年2月22日凌晨2点左右,黄某英乘坐的京牌小汽车进入新怡家园小区地下车库,据当晚值班人员回忆,由于地下车库是自动识别系统自动抬杆,该车进入小区速度较快,没有来得及拦下该车,既没有对该车做登记,也没有测量体温

二、处理决定

经报市委同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政委李樾负重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作为当班领导,并负责处置岗工作,对工作不认真细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辅警王辉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是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的直接责任人。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刘杰记过处分,对李樾予以诫勉,对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属地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线人员在2月19日时仍然答复杨某某武汉人员可以进京,该答复口径与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给予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切实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

4.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北京市纪委监委)

编辑:孙慧雯

责任编辑:王迎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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