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范围 这些水生动物可以放心食用
3月19日上午,四川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闻发布会举行,明确了四川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并强调将进一步严格人工繁育审批管理。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今天,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对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范围进行了明确。
记者了解到,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人工种群子二代以上的水生野生动物,可以依法依规利用。这样的消息对成都周边进行鲟鱼繁育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
目前,四川依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品种有,大鲵、胭脂鱼、岩原鲤、中华鳖、施氏鲟、西伯利亚鲟、暹罗鳄、乌龟、花龟等18种,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有558家,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凡符合规定的人工繁育水生动物,市民们可以放心食用。同时还要提醒大家的是,吃鱼翅一定要慎重,因为一不小心可就犯错了。
同时,相关部门还表示,之后四川省还将大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引导。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看度记者:唐韵
编辑:何佳昕
责任编辑:叶升芃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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