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多人受处分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6月07日 09:11

近日,陕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据报道,5月27日下午,在学校上课时,课堂没有老师,小学女学生小花(化名),被4名男生拽到男厕所实施侵害。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被一名男老师看到,男老师问明情况告诉校方。随后,学校通知了小花父亲,小花父亲立即报警,并将小花带回家。

6月1日,蓝田县公安局给小花父亲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求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6月6日,“蓝田发布”官方微博对此事发布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网上“陕西一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2020年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十三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女方家长随后报案,经蓝田县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蓝田县教科局也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考虑,希望社会各界不要再关注报道评论此事,让孩子尽快步入正常生活。

感谢广大网友的理解和支持!

蓝田县委宣传部

2020年6月6日

版面编辑:叶升芃

责任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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