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偷运“煤气罐” 高速翻车险酿大错!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6月26日 21:21

自浙江“6.13”危化品车爆炸事故以来,全国对危险物质运输持续采取高压严管态势,然而总是有人心存侥幸,全然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违规运输危险物质。6月24日,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八大队成功处置了一起涉危险品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路多方”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成功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

当天上午11时10分许,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八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运输煤气罐车的面包车在S66隆汉高速公路乐山往自贡方向68Km处发生交通事故,占用了部分车道。当处置民警抵达现场时,不由得惊出了一身冷汗:事故面包车四脚朝天,车内密密麻麻装的全是煤气罐,还有部分罐子正在泄漏!时值中午,车内温度很高,液化气罐随时有燃爆的可能,情况十分危急!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系119请求增援,并通知执法、路政等部门迅速对事故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清空路面滞留的人员和车辆,退到安全距离以外观察示警。

随后119赶到,救援人员进入中心现场进行处置,成功将险情排除,涉事车辆和液化气罐被安全转运下高速,驾驶员谢某也接受了民警的调查。

经调查,6月24日早上,谢某在自贡荣县某液化气销售站点购买了34罐液化气,用小型面包车装载后,由内威荣高速荣县东收费站上高速,打算运往自贡。当日10时45分许,谢某所驾驶的面包车在行驶过程中右后轮突然爆胎,车辆失控后翻车,所载液化气罐发生泄漏。该事故一度造成S66隆汉高速乐自方向的荣县至贡井路段中断近2小时,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道路通行秩序,由于参战各方处置迅速得当,所幸没有酿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经查实,谢某驾驶的车辆并没有危险品运输相关资质,谢某违规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严重妨害了公共安全。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八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并将此案件报告给地方政府。目前荣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已对涉嫌违规销售的液化气站展开进一步调查。

看度记者:丰海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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