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 被刑事拘留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5月11日 23:13

近日有群众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在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并发布到网上。据@海南警方消息,目前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据琼海警方公布,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身份,并迅速传唤其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知识多一点

法螺,也称大法螺。贝壳大,螺层约10层。螺旋部高,尖锥形,体螺层膨圆。每层具宽大光滑的螺肋和纵肿肋,肋间有细肋。缝合线下方的螺肋具结节突起。壳呈黄红色,具黄褐色或紫色鳞状花纹。

 

这类动物为暖海产,多栖息在岩礁底浅海区和珊瑚礁间,有些种类则生活在沙或泥沙质海底,从潮间带到几百米水深的海底都有它们的踪迹。

由于这种动物的壳体大,壳厚,螺旋部呈尖锥状,若磨去壳顶,可吹出响亮的声音。古代的部族和军队会用它作为号角,由于寺院和庙宇的僧道用此作为布道昭示的法器,故名“法螺”。

版面编辑:邓海燕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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