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包装检出阳性,海关总署对巴基斯坦3家企业采取措施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6月19日 08:32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沙尖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墨鱼的1个内包装和1个外包装样本以及1批次冻金线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MaximaInternational(注册编号为T-360/2002)、M/s.TriStarSeafood(注册编号为T-362/2014)和M/s.OceanGoldSeafood(注册编号为T-435/04)的进口申报1周。

版面编辑:朱玲玉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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