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摩友自驾游 高速“杯具”无油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10月07日 20:30

10月6日18时许,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十一大队巡逻民警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仁孝段开展国庆假期交通安保巡逻工作中,发现一辆摩托车正准备停在应急车道,民辅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经了解,驾驶员胡某趁国庆期间驾驶自购川A牌照摩托车分别旅游了西藏、云南等地,当日其正好驾驶摩托车从云南高速公路经G4216蓉丽高速公路返回成都,因长途驾驶,摩托车油箱逐渐见底。胡某又担心四川高速公路服务区有执勤警察查处其摩托车违反禁令驶入高速公路违法行为,不敢贸然进入服务区加油,准备就近下高速加油。于是,就出现了高速公路摩托车“杯具无油”的一幕,真是十分危险。

巡逻民警考虑到国庆假期路面车流量大,长时间滞留应急车道的交通安全风险,于是立即联系高速公路施救车辆将该辆摩托车拖离高速公路。随后,民警耐心为驾驶员讲解了四川高速公路路况复查,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四川省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驶入。最终,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驾驶员胡某驾驶川A牌摩托车违法禁令标志违法行为给予了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四川省地势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多数高速公路穿梭崇山峻岭之间,有很多的急弯坡道、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摩托车高速公路行驶上60公里/小时以后,稳定性就会变差,安全性能大大降低。另外,重型货车、拖挂车行驶时会产生气流,高速行驶中的摩托车因车身较轻,很容易受气流影响,稍有不慎就会被气流带翻失去控制,造成致命后果。为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四川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都设置了摩托车禁行标志,严禁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可以或者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只是规定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限速问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具体情形,可以对机动车实施禁止通行等措施”。

看度记者:丰海

版面编辑:朱玲玉

责任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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