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就专门店《更换条款》约谈加拿大鹅
最新消息!上海市消保委就专门店《更换条款》约谈加拿大鹅
2021年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鹅”),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约谈反映加拿大鹅参会人员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号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另在约谈中上海市消保委询问了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加拿大鹅参会人员也确认了在加拿大鹅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据悉,在约谈会前,加拿大鹅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前续更多报道
近来,有着“羽绒服界爱马仕”称号的加拿大鹅屡屡“冲上热搜”先是因为“虚假广告宣传”被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5万元,后又发生不能防疫但售价高达千元的天价口罩被一抢而空事件。11月30日深夜,这只“加拿大鹅”再次因为"中国大陆门店均不退货”冲上热搜第二。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鹅又发布了对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政策的声明,称可以退货退款。

加拿大官方最新回应:中国大陆专门店可以退货退款!
12月1日,加拿大鹅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对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政策的声明。

声明内容就所谓“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的传言,CanadaGoose加拿大鹅做如下澄清:
CanadaGoose加拿大鹅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执行退换货政策,全力保护消费者权益。CanadaGoose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更换条款》中第一条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表示,更换条款“不影响顾客依据相关法律享有的权利。"
质量对CanadaGoose加拿大鹅和顾客都至关重要。专门店售出的每一件产品在交付前均由受过专业训练的销售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并需由顾客现场确认。
产品在交付后,若出现质量问题,符合加拿大鹅保修政策的,更可以享有终身材料和工艺保修服务。
此前回应:中国大陆店不给退货是中国区通用条款
11月30日,“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一事上了微博热搜榜。近日,上海市民贾女士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回到家中后,贾女士发现,这件“加拿大鹅”的商标竟然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面对这一堆的问题,贾女士说,10月27日当天,她在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但当我刷完信用卡后,店员递给我一张纸,抬头为《更换条款》,要求我签名。”而《更换条款》上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对于不可退货一事,有记者致电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正常实体店铺出售货品不能退,因为顾客是看到实物购买的,所以不能退,14天之内可以换货一次。店员表示,线上比如淘宝店看不到货,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后又有记者致电了重庆IFS快闪店,对方表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是中国区通用的条款。
12月1日,央广网发布《质量差却拒不退货!“加拿大鹅”只能剩一地“鹅”毛》评论,文中称,商标绣错、部分脱线、面料味道刺鼻……消费者坚决维权,商家一会儿说需要衣服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一会儿说不再通过照片提供产品认证,借口颇多。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品牌方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同消费者沟通,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方案,如此才能重新赢回消费者的信赖。“加拿大鹅”却先入为主,给消费者限定维权的条条框框,一句“中国大陆地区不能退货”让消费者碰壁而回,后续更是处处设卡。用地域来区别对待消费者,这样的“双标”,是满满的“傲娇”,必定不被中国法律所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绝不是某个厂家一纸条款就能有“豁免权”的。
现在,中国国产品牌羽绒服早就用质量和设计“扬帆出海”,如果“加拿大鹅”还迷失在自我遐想之中不思进取,那么剩下的只能是“一地鹅毛”!
以次充好,加拿大鹅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加拿大鹅(CanadaGoose)是一家创立于1957年的羽绒服品牌,曾因杰出的保暖性在全球享誉盛名,更是号称自己为“地球上最暖和的羽绒服制品”。
早在今年9月,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站显示,因CanadaGoose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羽绒服市场对于保暖性能的描述五花八门,但据中国羽绒协会及服装行业协会相关专家的观点来看,羽绒的保暖性能和羽绒的蓬松度及绒子含量这两个指标直接相关。也就是说,在禽鸟品种相同的情况下,羽绒的品质和禽鸟的成熟度有关,和产地、气候无关。”而处罚决定书中提到,“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称Hutterite产地的羽绒品质更高,是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这就是不管禽鸟成熟度,只根据产地、气候来强调加拿大鹅的保暖性,是片面的,不符合实际的。
其次,绒子含量越高,蓬松度越高,羽绒的品质就越高。处罚判决书提到,加拿大鹅羽绒服即使使用的蓬松度800的羽绒,但也不能称其为“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
消保法规定的责任,岂容企业私自推卸?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按规定退换货,这是经营者的法定责任。经营者没有权利设置一个格式条款来推卸自身的法定责任。如果加拿大鹅产品确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而且达到了退换货的条件,哪怕其之前存在免责条款,同样推托不了退换货的责任。
若出现同样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而商家拒绝退货的,消费者可以收集好购买发票、产品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版面编辑:朱书婉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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