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 交通事故进入多发期 这些教训要牢记
2021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该日的选定主要考虑每年12月2日中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0亿辆,其中汽车2.97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4.76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39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2.14%。2021年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883万辆,新领证驾驶人972万人。
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人以及道路的快速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几率相应增加。在和平年代,交通事故是造成意外死伤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衣食住行,出行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可是与我们关系密切的出行安全问题,却总是容易被忽视。一些人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漠视交通安全,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9月27日,浙江台州高速交警公布了一起交通事故。高速隧道内两车刮擦本是轻微事故,但两车都没有撤离,而是选择了停车查看。司机冯某打开双闪灯后,带着12岁的女儿下车,绕到车后打开后备厢,正准备拿出三角牌,一辆白色轿车便快速驶来。冯某的女儿被撞后摔倒在一边,手部擦伤,冯某被撞身亡。
9月4日4时许,在国道G229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双兴岭路段,车牌照号为黑KA078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西向东行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黑KA07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严重超载、超速,且未与前方同向四轮拖拉机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四轮拖拉机尾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四轮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且严重违法载人,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7月26日14时5分,驾驶员李红杰驾驶豫AX5006大型普通客车搭载63人,行驶至青兰高速平凉市泾川段K1487+100处时,车辆在向左变更车道过程中与中央隔离带护栏发生碰撞后,向右急转撞毁右侧护栏驶出路外,左侧翻于路基边坡。由于车内大部分人员(57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部分人员被甩出车外并被侧翻大客车碾压,造成13人当场死亡、44人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李红杰在高速行驶中,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应急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
以上血淋淋的交通事故,说明了依法出行、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国家在每年12月2日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就是为了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政府部门、社会各界都要各负其责,全民树立交通安全意识,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停车越线、不骑行快车道、不超速、不超员超载、不逆行;步行时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走快车道;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超员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随意变道、不乱停车、不酒后驾驶。
版面编辑:邓海燕
责任编辑: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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