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大谱!逍遥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后,“四川青花椒”也遭起!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12月25日 11:03

“地名加上小吃类别”,这种模式当招牌的小吃店在全国各地的大街小巷都特别常见。但是11月份,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这两款地方名吃,却惹上商标纠纷,引发社会关注。起因是各地上百家经营相关生意的小商户,纷纷陷入了行业协会发起的商标维权风波。紧接着,四川“青花椒”也遭起了!

“青花椒”也被告?四川多地餐企遇潼关肉夹馍式诉讼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因为招牌有“青花椒”几个字,四川多家餐馆被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的公司给起诉了。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诉讼维权事件闹的沸沸扬扬,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出面对相关行为进行了否定,如今“青花椒”也站上风口浪尖。作为一种地理标志,青花椒也是四川有名的调味料,沾上“青花椒”就要被起诉?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又是何来路?

据了解,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新申请注册的“青花椒”商标是在今年7月21日申请,初审时间是10月27日,然而从2017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频繁注册各种“青花椒”商标,多数被驳回,已经通过的大多带有明显的图标。

起诉方旗下“青花椒砂锅鱼”品牌官网显示了一则维权声明,“青花椒”品牌权益,包括门头形象、菜单内容、品牌名称、装修形象等,警告“一些企业”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经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维权。

地名商标到底能不能用?

“地名加上小吃类别”的命名方式,如今在街头巷尾许多小店的招牌上随处可见,比如“扬州炒饭”“兰州拉面”“沙县小吃”“武汉热干面”“桂林米粉”等等。而包含地名的注册商标,我们所熟知的也有不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因青花椒“起诉四川多家餐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青花椒”商标是客户申请的,由商标局审批的,相关诉讼和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无关。不过该名工作人员也强调,商标已经申请通过,那就赋予商标持有人相关的权利,也包括对其认为侵犯自己商标权的主体提出诉讼。

那么,为什么大众普遍认知中的调料名“青花椒”能够通过审批呢?

“青花椒”侵权案背后:除了荒唐还有这个问题需要被关注

青花椒,四川种植面积产量均位居全国第一,但企业却因为产品名称成了“被告”。12月23日和24日,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分别联系全国花椒行业专家、全国各地花椒协会、律师、商标代理机构召开紧急电话会议,针对“侵权”事件进行讨论。初步得出的结论是:青花椒就是花椒的一个种类,也是属于公用名称,是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看似荒唐的事件,背后指向一个问题:农产品品牌建设等领域的短板。

过去十年,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脱贫攻坚,四川花椒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这种发展,主要集中在种植环节,市场交易体系搭建、品牌打造等领域,并不能与四川全国花椒第一大省地位相匹配,换句话说,“川字号”农产品还需处理“上户口”问题,即政府可以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并制定品牌使用办法和产品标准。

四川是农业大省,多项农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建立在区域内独特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具备产品和资源优势,具备“上户口”——设立区域公共品牌的条件。

“青花椒侵权案”中,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在商标法中,只要“青花椒”不作用于花椒这个调味料中,在其他领域就可以形成商标,在申请上没有法律障碍。

但是商标法除了赋予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一些例外的情况,例如“青花椒”以一个花椒品种成为一种通用名称,由此使得侵权不成立。在这种情境下哪怕公司拥有商标的专有权,也不具备就该商标提起诉讼的正当理由。

业内人士呼吁,产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快品牌注册、设立并强化管理,既能引领“川字号”做大做强,维护企业和农户的权益的同时,也能从根上杜绝类似荒唐案件的再发生。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进行回应,明确表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与此同时,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全国肉夹馍经营者写下一封致歉信,承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

那么,四川“青花椒”案接下来的走向又将如何呢?(文综自澎湃新闻、封面新闻、川观新闻)

版面编辑:朱书婉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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