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一审宣判:主犯被判12年

来源: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30日 07:19

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尹姮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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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腾讯公司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6月30日,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

版面编辑:邓海燕

责任编辑: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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