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7073万,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一审获刑13年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 2022年03月16日 17:12

3月16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宝华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版面编辑:何佳昕

责任编辑:陈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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