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与电动车相撞 路边宝马“意外躺枪”,该谁赔?
今天下午一点半,在成华区双林北支路发生了一起“扯不撑头”的车祸。
事故现场。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摄
下午两点,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由西向东的机动车道上,一辆共享汽车停在路中,其右前部外壳已经破裂变形,而在它旁边,一辆载货的电动车和一辆共享单车倒在地面上,旁边临时占道停车的白色宝马车也有明显的擦痕。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共享汽车的右前方已被撞裂。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摄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共享汽车把同向行驶的电瓶车和自行车撞向街边,而它们又把宝马给撞到了,骑电动车的小伙子还被撞到了汽车底底部,吓坏了周边的路人。而被撞的两位当事人已被120送到附近医院检查治疗。
电瓶车被撞滑到宝马车底。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摄
随后,记者在急诊科见到了电动车车主廖师傅,据廖师傅称,事发时他正在给客户送货,不想刚骑行到双林北支路,车后一声闷响后,他整个人就失去了平衡。“我不是走的路中间是走的边上,共享汽车从后面冲过来,把我冲到宝马车肚皮底下,好吓人!”经医生诊断,廖师傅只是右腿软组织受伤,没有骨折,而当时被廖师傅电动车扫倒在地的一位骑共享单车的大姐,检查无大碍后,已经自行离开。
受伤的电瓶车主人廖师傅。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摄
据此次事故被“意外躺枪”的宝马车主邓先生称,今天他到此办事,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如今爱车受损,他已经咨询过4s店,维修费不会低于三千元。据交警介绍,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路段,因此他们还需要调取监控,进行事故责任的划分,那么被殃及的宝马车该由谁来赔偿呢?
交警正在事故现场测量。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摄
廖师傅表示:“我肯定是误伤!我不负责,这个肯定是百分之百的!”
而据交投集团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员称,因为属于意外事件,这个与他们保管责任没有关系。
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律师邢振荣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受损宝马车主在此起交通事故中属于无责方,车主是可以直接向肇事的电动车车主进行索赔的,再由肇事的电动车车主向他的直接肇事方共享汽车驾驶员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编辑:谢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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