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野鸟244只获刑半年及以上 非法狩猎该遭起
1月8日,由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任某、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责令三被告人连带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9600元,在成都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被告人陈某、任某、张某某于2018年3月27日携带电子诱捕器、捕鸟网、鸟笼等工具,在成都市高新区三岔镇捕捉野生鸟。三人在猎捕过程中被当场挡获,查获未能放飞的红嘴相思鸟、白腰文鸟共计244只鸟。同时,三人的猎捕行为造成红嘴相思鸟当场死亡9只,白腰文鸟当场死亡2只。三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狩猎罪,并且造成野生鸟类死亡,直接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平衡。为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陈某等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赔礼道歉,并主动缴纳了赔偿金9600元。当庭宣判后,三被告人不仅表示服判,还承诺不再猎捕野生动物。
据悉,该案是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也给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和教育课,以实际案件告诉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无小事,引导群众提高法治观念和生态文明观念,共建城市美丽、和谐的自然家园。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周琦
编辑: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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