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功夫电动车就没了 门卫直呼:我也很无奈呀
2月27号上午,在位于金牛区抚琴西街216号的住宅小区,一名青年男子大摇大摆走进院内,五分钟的功夫,就将一位业主停在楼下电动车偷走,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而丢失电动车的罗先生除了生气外,还认为自己电动车丢失,与小区里住改商有关。
监控画面
罗先生称,监控视频里出现的男子,就是偷走他家电动车的小偷。今天早上九点,罗先生的父亲因为回家拿个东西,就把自家电动车临时停在了楼下过道上,可仅仅才几分钟,电动车就不见了踪影。
闻讯而来的罗先生立即调取了小区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就在今天早上九点零五分左右,一名身材瘦弱的男子大摇大摆走进了小区,五六分钟后就将罗先生家的电动车盗走,没有任何人阻拦。既然小区有门卫看守,小偷为什么还会这样轻易得手呢?对此,门卫师傅也是一脸无奈。
罗先生父亲停放电瓶车的位置
门卫龚师傅称,小区里不少房屋被业主私下改成了商用,就在罗先生家单元的二楼,就有两家民宿,一天到晚各式各样的人进进出出,鱼龙混杂,给门卫的管理带来了不小难度。对此,业主罗先生也深有同感,“意见是比较大的!很多住户都提过,不要他们在这开,但是也不知道为啥解决不了。最主要是吵闹声,还有就是安全方面的问题。”
不过,对于业主们的不满和指责,民宿老板刘先生并不以为然。他称,客人都是通过网上预订来此,大都是背包客,有一定消费能力,基本都是过客,不可能专门跑来偷电动车。
那么小区里这些住改商,国家政策允不允许呢?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所属的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负责人。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按照我国的《物权法》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纯住宅类小区是不能进行住改商的,如果有业主未经该栋所有业主同意擅自住改商,将无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属于无证经营,此类行为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办。此外,相邻业主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且还可申请赔偿损失。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编辑:谢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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