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未到期却被下“逐客令” 商家“懵圈” 了
位于成华区龙潭立交附近的上古天地部分商户向记者反映,称他们在不久前几乎同时接到了商场的“逐客令”。可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他们与商场签订的铺面租赁合同离到期之日还有一两年的时间。那这“逐客令”为何而起呢?
走进上古天地商场的四楼,一间铺面显得格外刺眼。因为这间铺面不仅被木质结构的隔板打围了起来,上面还用红色油漆喷上了大字。
店铺老板吕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这家饮品店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昨天却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打围了起来。这给他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的负面的影响,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今天早上他便在打围板上喷上了红色大字。
吕先生表示商场已就2017年底至2018年3月的一笔租金逾期缴纳向他发难,试图单方面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这让他完全无法接受,同吕先生类似遭遇的还有李先生。
据了解,李先生于2016年底租用了商场5楼露天平台用于经营绿植和宠物的相关商品的经营,租期为6年,由于场地不属于商场的黄金地带,所以双方协商租金以实际产生的营业额的比例向商场管理方上缴。然而,商场如今已一笔60元的商品未上报为由,同样决定单方面解除与李先生的租赁合同。
吕先生和李先生都告诉记者,与商场签订的铺面租赁合同上,虽然提到了出现重大违约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并没有说明什么样的违约属于重大违约。那么,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上商家的这些违约责任到底是商场方面的小题大做,还是商场按照规矩办事呢?记者找到了商场的一名负责人了解情况。
商场方面表示,目前存在合同纠纷的这两家商户他们决定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解决。对于商户认为的单方面终止合同缺乏依据的疑问,商场已经聘请了律师,会通过相应的途径给予回应。商户也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咨询了法律人士进行维权。
看度记者:佘云耀
编辑:王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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