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箱牛奶被多收5块 顾客要求500元赔付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09月08日 16:41

小吴同父亲趁着周末前往成都市东门某大型超市采购生活用品。选购完毕后他们在超市收银台进行结帐。可让小吴意外的是,自己选购的一款标价为50元一箱的纯牛奶,实际却收取了55元钱,这多出的5元钱是怎么回事呢?

小吴说,今天他对这箱标价为50.45元一箱的牛奶价格印象十分深刻。可在实际付费后却发现这箱牛奶多出了将近5块钱的价格,随后他又进入超市对商品价签进行了核对,价签确实表明为50.45元。对于自己遭遇价签与实际售价不符的情况,他向超市进行了反映。

但小吴在等待了将近一个小时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后,决定花费休息时间势必找超市讨要一个说法。

根据消法第55条之规定,小吴遇到的这一情况超市应当进行赔偿。而按照赔偿标准,小吴表示应当按照法律条款当中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进行赔偿的标准进行赔付。随后,记者同小吴来到超市了解情况。

记者发现,此时,小吴购买的这款牛奶价签已经进行了更换。在一名超市负责人出面进行处理时,这名超市负责人表示,价签于售价不符是由于工作失误所造成。对于出现这样的情况超市深表歉意,最后,超市与小吴达成了一致意见,对小吴进行了500元的赔偿。

看度记者:佘云耀

责任编辑:何佳昕

值班主任:李玲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