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成都进行时” 市民买药有哪些变化?

来源:新华社 2019年10月17日 19:48

天气转凉,到医院和药房买药的人多了起来。不知道有没有细心的成都小伙伴发现,部分药品的价格,医院比外面药房低了不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要从一项试点工作说起。

药品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如何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用药安全一直都是国家关心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8年3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4+7”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旨在通过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成都是11个试点城市之一。

这项工作落在了今年刚成立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肩上。2019年4月1日,成都市医保局正式开始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

来看看试点前后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药品价格降低了

集采工作试点对老百姓来说,也许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药品降价了。成都首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25种,集采药品价格整体降价幅度达54%,其中,治疗高血压、乙肝等慢性病的药品降价尤为明显。

举个例子,某患者之前因“高血压病、高脂血症”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每日须使用氨氯地平(络活喜)5mg、阿司匹林肠溶片100mg、引达帕胺缓释片1.5mg、阿托伐他汀钙10mg,每季度合计金额约953元。集采后,该患者变更氨氯地平和阿托伐他丁钙片为“4+7”中选药品,其余不变。现在每季度合计金额仅为262元。一个季度就节约将近700元,降幅达72.51%,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

药品降价,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是否具有动力主动参与维护改革显得至关重要。成都市医保局为了确保这一点,实施了以下做法:

减轻药品生产企业成本压力:为了减轻企业成本压力,使其更好地参与集采工作,成都市医保局确定分两次预付中选药品货款,首次预付60%,共计7000余万元,6个月之后,再次预付40%,约为5000余万元。并且,为了确保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提前收到货款,成都市医保局对药品的资金流向及法律关系做出了调整,使流程更加顺畅,大大提高了药品生产企业的主动性。

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积极性:成都市医保局确定了医疗机构“两不降”原则,不降低医疗机构总控额度,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所结余的额度将进入医疗机构规模化发展的资金池;不降低定额付费类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使用中选药品后结余的资金,将直接转化为医疗机构的收入,医疗机构可用作对医务人员奖励。根据集采前后价差测算,成都市中选药品潜在结余资金大约有3.39亿元。这将会引导医疗机构优化费用结构,触发其改革动力。

面对特殊情况进行分类实施:药企和医疗机构都给予支持,那遇到患者要使用高于中选价格的药品时,该怎么办呢?那就按照“分类实施”提高个人自付比例。首批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中属于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用药达21个,但这些品种原研产品(即指原创性的新药)在成都市市场份额较高,为避免对习惯使用原研产品的患者带来较大的负担,成都市医保局经过综合考虑,确定了分三档提高个人自付比例,即不提高、提高5%、提高10%,在体现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政策吸引力的同时,夯实平稳执行的基础。

二、不愁药品断货了

自4月1日成都集采正式实施到现在,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的数量已远大于非中选药品数量,仿制药替代原研品种的效应明显。(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早在试点工作开始之初,成都市医保局就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供应商等各类市场主体座谈讨论,充分吸收提取意见,从药品配送和药品供给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了试点体系,保障了集采药品的充足供应。

目前,配送企业订单短时响应率(从提交订单到医院入库72小时内)持续维持在87.41%以上,药品供应保障有力。

甄选药品配送企业:目前,全国的药品流通企业有1.2万余家,行业集中度不高,层层加价、层层包销的情况时有发生。就成都而言,目前药品配送企业就有400余家。

针对这个情况,成都市医保局搭建了医药、医保、医疗三方信息交流互通平台,就配送机构选择达成了基本一致的意见。由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不超过3家的药品配送企业,最终从400多家药品配送企业中确定了11家企业参与集采中选产品配送。这11家企业均有较强的规模化经营能力,也为成都集采药品的及时配送奠定了基础。

制定品间替代方案:为做到全面有效监测,确保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量完成,成都市卫健委制定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不同通用名药品品间替代方案》,明确了在我市医疗机构常用的与中选药品具有类似治疗效果的不同通用名下药品。

品间替代方案制定后,明确了监测标的,通过品间药品使用量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中选品种使用的趋势性问题,有效防范中选品种使用向品间产品转移。同时,当中选药品突发供应短缺后,可迅速选取替代用药,确保了疾病治疗的连续性。

三、药品使用更规范了

截至10月7日,成都的集采工作已完成药品采购数量14691.90万(片/支),占全市总标的118.03%,完成进度超过预期。

除了集采药品前端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为了确保中选药品的使用规范,在确保中选药品使用规范上这样不容易被看到的地方,成都市医保局联合卫健部门从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一是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简化采购流程。公立医疗机构对于集采前未采购的中选品种,不得以各种理由影响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二是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将中选药品信息纳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嵌入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对不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师要让其做出情况说明,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

三是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各医疗机构应做好临床风险评估、预案制定和物资储备,做好用药情况监测及应急处置。优先使用、保证用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医师,在公立医疗机构奖补资金、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中予以倾斜。

工作完成不力的公立医疗机构,将与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公立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诱导患者使用非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接下来,成都市医保局还将依托成都优质医疗资源,开展中选药品临床疗效评估,对患者调整用药习惯提供论据支撑,确保试点工作的可持续性。并在保障药品质量、供应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解决市内价值洼地效应的问题。对于省内其他城市的问题,成都市医保局也将积极建言省级医保部门,推行中选药品省内价格联动,使试点成果能够惠及更多地区的老百姓。

责任编辑:叶升芃

值班主任: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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