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破获四川首例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案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10月23日 19:17

10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获悉,近日,双流分局破获了四川省第一例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高达9563.2万元。目前,双流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8人已被批准批捕、4人被监视居住,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6月,双流公安得到线索,称一犯罪团伙正利用一个“第四方支付平台”为某非法网站提供资金结算业务。初查后发现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金额大,双流公安立即抽调经侦、网安等部门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并展开侦查。      

调查后发现,原来,这条利益链背后,隐藏着一个从前期“软件开发”到后期非法现金结算的犯罪团伙。据双流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史本先介绍,该团伙主要是用一款自己改良的刷单软件,利用某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漏洞,抓取其支付接口、生成支付链接的方式,企图神不知鬼不觉的,将用户支付于某非法网站的资金进行结算和转移。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与杨某某等人于2019年6月合伙购买了一个刷单软件,借助合伙人中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人员,他们将购买得来的软件进行了二次开发,搭建出一个依托于银行清算、结算机构的“第四方支付平台”。通过该平台,犯罪团伙抓取了某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支付接口、生成支付链接,并利用其进行非法资金结算。该系统也兼具统计支付详情工具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这个团伙以年轻人为主,他们分工明确,除了有人为非法现金结算提供技术支持,还专门有成员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大量注册商铺,服务于刷单支付、抓取支付链接,专人处理因系统原因出现的掉单等。”史本先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犯罪团伙共开设了302家网上店铺作为非法现金结算的依托。

而这些专门在网上刷单的人,大多来自犯罪团伙贴出的广告和招揽的朋友。史本先表示,“比如说我们在网络上常见到的‘兼职刷单,坐在家里就能挣钱’等广告,极有可能就是类似的犯罪团伙所发出的,这里也提醒广大群众警惕此类广告。”

7月29日,专案组民警在四川成都、河北石家庄、福建泉州三地同时收网,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人。目前,该案已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4人被监视居住,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看度记者:黄河

责任编辑:赵雨蕊

值班主任: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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