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彭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超详细申请指南!
今天给大家带来
“彭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话不多说,干货敬上
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彭州市户籍居民申请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9万元以内(含9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4.5万元以内(含4.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彭州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彭州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彭州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外来务工人员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4.5万元以内(含4.5万元);
2、在彭州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彭州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彭州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彭州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具体参考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申请材料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彭州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对象为彭州市户籍家庭:
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彭州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申请对象为彭州市户籍单身居民: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
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方式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现场受理。
彭州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保障标准
面积标准:
彭州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彭州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补贴标准:
彭州市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彭住保办〔2018〕1号文件确定为15元/平方米·月。
发放比例:
彭州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发放比例100%;
年收入3.15万元以内(含3.15万元)的家庭、年收入1.98万元以内(含1.98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70%;
年收入3.1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年收入1.98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40%;
年收入7万元至9万元(含9万元)的家庭、年收入3.5万元至4.5万元(含4.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30%;
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30%。
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发放年限
彭州市户籍居民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6年;
发放比例70%、100%的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可适当延长。
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流程图
具体点位
编辑:黎艺璇
责任编辑:李育先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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