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隔夜酒”!成都一小伙头天饮啤酒第二天仍然“上头”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所有驾驶员朋友都知道的道理,但有一种情况可能被不少人所忽视,那就是“隔夜酒”。11月12日,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就查获一起“隔夜酒”引起的“醉驾”违法行为。
“双11”当晚,市民小王和朋友一起聚餐,期间,自然少不了喝酒。据小王介绍,一行人从晚上8点开始聚餐,一直到12日凌晨才结束,自己喝了数瓶乌苏牌啤酒。因为喝了酒,小王并没有开车,还选择到朋友家借宿。
今天一早,以为自己酒已经醒了,小王便打算驾车上班。没想到,在上班途中被民警挡获。
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尹彦奎告诉记者,11月12日早上8点39分,发现小王所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至大石东路路口左转弯车道时,他竟然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经询问,小王承认自己昨晚有饮酒。随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小王进行了呼气测试,结果为17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带至西区医院提取血样作进一步调查。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170mg/100mL
下午,看度记者在交警四分局见到了小王,他告诉记者:“我以为已经清醒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真的非常后悔。”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对于“隔夜酒”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如果头一天晚上喝酒特别多或特别晚,经过一个晚上身体可能并没有将酒精全部分解掉,体内仍有酒精存在,次日再开车也可能产生“酒驾”甚至“醉驾”违法行为。民警建议,头天大量饮酒后,第二天请勿驾车上路。(图片由交警四分局提供)
看度记者:龚政
责任编辑:何佳昕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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