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距离不足十米 为何非要横穿马路?
11月19日下午4点,成都蜀都大道与金河宾馆路口,车流量很大,附近公交站台上聚集了不少上下车的市民。突然,几位市民见车流量减少,左右张望后快步冲入机动车道,站到马路中间的隔离栏,等待另一侧机动车在路口减速停车后,又继续横穿而过。
看度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横穿马路的市民中还有一位行人推着婴儿车,里面坐着小孩,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而在50米左右的地方则设有一处人行横道,大多数市民均遵守交通法规,从人行横道上安全通行。
隔了一会儿,又有两名年轻小伙从公交站台横穿到了马路对面。4点半左右,一名黑衣中年女子又横穿马路被执勤民警拦下。“我赶时间去坐公交,为了图方便才横穿。”黑衣女子说,自己着急办事,横穿过去坐公交车要方便一点,忽视了交通安全。在被民警教育后,该女子表示以后一定注意,绝不再犯。
民警提醒:文明出行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
据成都市交警四分局五大队民警尹彦奎介绍,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违者罚款20元。在1小时整治中,共处罚了3起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
同时,民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一些行人为了图方便,从公交车站下来后,直接从公交车车头进入机动车道上,因为公交车体积较大,车头会成为正常行驶的车辆视线盲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横穿十分危险。
为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的义务,也是行人、非机动车等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行人在过马路时应当通过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路口,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看度记者:龚政
责任编辑:王迎
值班主任: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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