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起!无业男子为提劲穿警察制服 醉倒路边遇上真警察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12月17日 08:49
记者从锦江公安分局了解到,12月16日下午,成龙路派出所民警巡逻到某社区广场发现一男子醉倒在路边的长凳上,虽然该男子身着制式警服,警号肩章全齐,但工作时间饮酒,引起了民警对其身份的怀疑,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核实。
经查,该男子系王某(成都市人,现年44岁,无业)。警服及警用标识系网上购买,今天第一次穿警服,目的仅为提劲(有面子)。
目前,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友情提示:警服不能想穿就穿!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度记者:陈维
责任编辑:何佳昕
值班主任: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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