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魅族起诉了” 结果:胜!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12月18日 23:25

11月,成都市民司先生收到了来自双流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胜诉。自此,司先生经历长达半年不妥协的维权告一段落,要想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一部手机说起。

司先生于2018年8月20日购买了一部白色魅族16TH8+128G全新白色手机,由于当时该手机仍是新款,十分抢手,司先生便通过闲鱼网站从一名卖家手里加价购入。据司先生说,当时该款手机官方价格3298元,他加价三百元,购入价格为3598元。然而,购买该手机8个月之后,也就是2019年5月12号,这部手机出现了问题。

随后,司先生将手机交给魅族手机网点的售后人员查看,并要求检查出手机屏幕不亮的原因。在查看后,售后人员坚称手机屏幕不亮的原因是人为损坏,不属于售后保修范围,司先生必须支付900元维修费。

对于这一说法,司先生并不认可,他告诉记者,在自己的坚持下,该名售后随后更换了说法,称手机上有划痕,屏幕上也有痕迹,以此认定司先生手机是人为损坏。对此,司先生认为正常使用手机也可能造成划痕。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司先生遂将情况反映给了魅族官方客服,但得到的结果并无不同。

今年5月21号,司先生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魅族不履行手机保修义务,投诉后魅族方依然拒绝保修,同时提出可以向司先生减免200元的维修费用,该提案被司先生拒绝。

随后,司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6月20号一纸诉状将魅族告上了法庭。司先生告诉记者,起诉后魅族曾联系过他,称愿意为司先生更换一部新的手机,但依然被他拒绝了。原因在于事发之后,司先生通过几个网络平台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得到了很多有相似经历网友的鼓励,有的甚至表示愿意捐钱支持他打这一场官司。

网友纷纷支持司先生继续上诉

最终,司先生向魅族提出了三个诉求:第一,魅族对他的手机进行保修;第二,要求魅族向他赔礼道歉;第三,魅族公司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元。

今年8月26号,案件正式开庭。即使进行了多次调解,司先生仍旧选择不退让。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18号,司先生接到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五日内对司先生购买的魅族手机黑屏故障承担保修义务,同时驳回司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12月17日,司先生收到了魅族公司修好的手机。

虽然最终结果没有收到魅族公司的道歉,但司先生表示,他将结束本次维权,同时想要通过媒体,告诉更多人:当遭遇不公平时,一定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将自己的权益捍卫到底

看度记者:邓璐

责任编辑:叶升芃

值班主任: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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