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九”系的民办校确定“消失”!成都将规范合作办学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1月10日 11:49

1月10日,成都市政府正式发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市教育局也召开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通气会。

记者了解到,根据措施,成都未来将规范合作办学

其中专门提到,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办幼儿园和教研培机构等事业单位不得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参与举办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不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已参与办学的到期退出。合作双方应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含无形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共同负责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开设涉外办学项目,严格规范外籍教师聘用及管理。  

哪些是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呢?

最著名的便是“四七九”,也就是成都市第七中学、成都石室中学、成都市树德中学这三所学校。

该办法的出台,也就意味着,备受瞩目的“四七九”未来将不再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了。

记者了解到,成都七中有3所挂牌民办学校合约即将到期。根据成都七中官方发布有关七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相关信息的公告得知,与七中有紧密关系的民办学校仅三所:七中实验、七中嘉祥、七中东方闻道网校。

 

比如,七中实验是由成都七中跟冠城集团合办的。在2002年兴办的时候,七中派出了副校长、主任、年级组长以及部分即将退休的特级老师,总计有10余人,到七中实验学校担任管理者,而最新一任的校长也是由七中派出。但在2023年7月办学合同到期以后,成都七中实验学校校名中应该不会再有“七中”的名字了。

除此之外,小编还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值得大家关注的民办教育政策。

一、规范分类收费

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定价,按照相关定价权限由发改部门制定。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民办学校提高学费(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并提前半年公告。民办学校应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置“校务公开栏”,长期公示办学资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伙食费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培训机构按培训周期计费,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代收第三方机构的考试费、考级费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捆绑推销贷款、金融产品或服务。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教育、人社部门加强治理民办教育乱收费。

二、规范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的办学类型、内容和地址办学,招生简章和广告事先报教育或人社部门备案,不得擅自增设教学点、校区或分校,不得擅自变更或简化名称。民办中小学应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地点、办法和程序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有偿招生、超计划招生或委托第三方招生。公办学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公、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和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变相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入学考(测)试,不得擅自组建或委托第三方组建校外家长微信群、QQ群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未经家长同意开展电话、短信营销,不得组织学生、家长开展在线集赞、投票、推送等营销活动,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开展学科类集体教学和培训。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不得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选拔性考(测)试、竞赛等活动。

三、落实立德树人

落实立德树人。加强民办学校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不断增强师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坚持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坚持知行合一。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四、培育优质资源

培育优质资源。支持民办学校引进高素质人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营利性民办学校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在住房安置、子女就学、研究经费等方面享受当地人才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等优惠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加强教育科研,培育优质课程、师资、管理。引导民办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组建质量高、特色鲜明的职教联盟。支持民办教育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责任编辑:刘宝莲

值班主任:雷启枝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