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口罩”诈骗10000元 小伙获刑1年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疫情期间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在网络群聊内谎称自己拥有口罩货源,以此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万余元。2月24日,成都市郫都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以罚金。
2020年2月初,被告人李某在其成都市郫都某小区住所内,在微信群及QQ群内,虚构自己有口罩可以销售的事实,先后骗取董某人民币6710元、熊某人民币3400元。
李某将上述骗取款项用于充值网络游戏及日常耗用。2月12日,李某在上述住所被民警抓获。案发后,他退赔了被害人款项6400元,尚有部分款项未退赔。
24日上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诈骗罪。李某在疫情期间利用网络对不特定人员进行诈骗,依法应当从重处理。归案后,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且部分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五千元。责令李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看度记者:佘云耀
责任编辑:张强
值班主任:杜芋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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