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8名“摩友”为追求爱好 齐上高速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6月01日 14:24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在部分中青年人的圈子里兴起了一股摩托车热潮,相较机动车辆,摩托车体积小,随走随停,还可以寻求各种操作体验感,逐渐成为大家的“新宠”,虽说摩托车优点颇多,但是成群结队骑摩托上高速,若是再遇上较大车流量,实在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020年5月30日下午5时许,四川高速公路四支队八大队民警获悉,有八辆摩托车在S66隆汉高速公路上行驶,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引导他们从最近的收费站下站,并迅速呼叫警力在站口增援。待8名摩托车驾驶员将摩托车驶出收费站口后,民警将他们带到警务室询问情况,得知摩托车驾驶员陈某一行人,属于“摩托车忠实爱好者”,骑车从广东出发,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路向西,前往西藏,但未注意四川禁止摩托车上高速。

随后,民警向8位驾驶员对其上高速的行为耐心进行了法律宣讲,以及告知他们虽然部分省份允许摩托车上高速,但是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务必留意相关标志,以免图一时之快“稀里糊涂”做出违法行为。同时,民警还再三强调,目前国内疫情形式不容忽视,骑车跨越多个省份,务必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只有保持身体健康,才可以去追求自己的爱好。这8名外省驾驶员均表示没有异议,并对被大队执勤民、辅警执法的公平公正,为人民服务的行为表示深深赞许。

速公安提醒:四川省地势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多数高速公路穿梭崇山峻岭之间,有很多的急弯坡道、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相对于以平原为主的省(市),摩托车行驶的危险系数更高,且四川省内摩托车上高速造成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所以,四川省根据实际情况,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可以或者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只是规定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限速问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具体情形,可以对机动车实施禁止通行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可以或者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又同时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道路情况作出禁止通行的举措,那么在四川省范围内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四川省范围内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法律规定是符合四川省高速公路实际的,并且该条款没有违背上位法的原则,该规定合法有效。

看度记者:丰海

编辑:张静雯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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