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经商,法治护航!这场新闻发布会为民营企业家鼓劲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7月28日 18:23

看度记者了解到,7月28日上午,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此前,在7月22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了11条具体举措,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出细化要求,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好起来”的目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民事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区分股东与公司的各自财产

维护市场主体独立性和正常经济秩序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

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批涉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在虚假诉讼集中的领域开展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

与工商联建立深入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最高检及各地检察机关会积极出台相关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方面,各地检察机关运用主动走访、联合召开座谈会、联合出台文件、开展联合调研、设立派驻机构等方式,建立与工商联深入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深入推进与人大、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作联动,维护市场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企业

检察机关从四方面发力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答问时表示,检察机关主要从依法抗诉、积极履行执行监督职能、依法规范查封行为、依法促成和解等方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依法抗诉,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履行执行监督职能,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范运行。

三是依法规范查封行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四是依法促成和解,优化营商环境。

准确把握刑民界限

慎重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答问时表示,针对民营企业在民商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具体到民事检察职能来说:

首先,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的错误裁判,协助解决执行乱、执行难问题,加大对于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大力打击通过假官司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其次,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于形成时间长、纠葛深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再次,准确把握刑民界限,慎重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

最后,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加强联系,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帮助。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答问时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以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二是强化精准监督。按照民法典、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通过办理精品案件来引领先进的司法理念。

三是各级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部门协同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创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看度记者:林铎

编辑:陈静

版面编辑:朱书婉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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