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将获相应补贴
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成都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明确了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对象和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满3个月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所需资料
◆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资金渠道
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报时限
用人单位需在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报。
申报和拨付流程
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报上传所需资料,或联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预约临柜办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版面编辑:冯天赐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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