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这8家租房企业违规了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12月22日 22:19

12月22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对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违规行为的通报,全文如下。

通报中指出,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果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海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存在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游离在监管之外、存在高风险经营行为、拖欠房东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与监管,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今年9月,成都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其住房租赁资金应按照《通知》的规定纳入监管。对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一系列事项进行了明确。

根据相关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设立监管账户,承租人支付周期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租金、押金,包括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都要存入监管账户。住房租赁企业应在驻蓉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与承办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明确监管内容、方式及流程,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版面编辑:冯天赐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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