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新实施意见来了 一文划重点!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1月06日 18:10

看度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老旧小区宜居水平,1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内容自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自主增设电梯有什么新政策?看度君为你划重点!

实施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必须满足房屋结构、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不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且拟增设的电梯应在建筑红线范围内。

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

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人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

资金筹集

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由业主承担。

设计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原有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严禁通过加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不得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原则上净宽不超过1.2米,净长不超过1.5米。

实施程序

分为动议表决、签订协议、公示公告、协商调解、建设手续、申报材料、管线迁改、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步骤。

优抚条款

提出补偿方案并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且经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调解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社区居委会应对该单元增设电梯项目予以盖章确认:

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下同)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为失能的人员;

有两名以上年满七十周岁或一名以上年满八十周岁的老年人;

有一名以上视力残疾或肢体残疾达到三级以上的残疾人。

上述失能人员、老年人、残疾人证明材料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核验,医保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残联组织等应予指导。

政府补助

6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多层既有住宅或2008年7月1日前竣工的4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多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本意见实施且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的,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具体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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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升芃

版面编辑:陈轻语

责任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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