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民营经济政策再加码 新“十八条”即将发布

来源:成都新津 2021年01月26日 11:58

“十三五”时期是新津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助推新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津先后发布了新津民营经济“十八条”,出台“智能科技产业10条”“新乡村产业10条”“文体旅产业10条”等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品牌打造、壮大发展。2020年,累计兑现各类扶持资金超过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5.62亿元,减免企业社保费3.3亿元,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247亿元

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发展动力,打造新经济动力源和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助推“成南新中心,创新公园城”建设,新津学习借鉴市级以及先进区(市)县相关政策措施,结合现有政策执行情况,对“民营经济十八条”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创新公园城建设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即将发布执行。

政策共十八条,主要从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发展主体、打造核心竞争力、突出人才引育、推进开放型经济等五个方面,明确对在新津区发展的民营企业相应奖励扶持政策。在原有民营经济十八条基础上新增了9项,修订了7项内容

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开展创新活动。

◆新增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对举办大型国际性科技博览会、科技交流活动给予补助。

◆对入驻产业载体企业享受租金补助的条件,由经济贡献达100万元调减至50万元

◆加大对工程技术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奖励,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在原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基础上调增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大扶持力度。

培育发展主体

扶持企业做强做大、企业升级培育、企业梯度发展。

◆新增对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进行培育,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3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取消企业年度经济贡献达10万元(含)以上的申报条件,零门槛给予支持。

打造核心竞争力

提升品牌质量、实施标准化战略、智能化改造、构建消费新场景。

◆新增对企业实施的信息化提升、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支持夜间经济和网红经济发展,对管理运营主体和直播电商产业从业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对新评定的绿色旅游饭店、主题旅游饭店、主题旅游客栈、主题旅游目的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民宿、农家乐“四改一提升”按照投资的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增加对成功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励以及对食品安全、轨道交通、汽车行业质量等管理体系认证和CE欧盟认证的奖励。

突出人才引育

青年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培育激励。

◆新增对来新津工作、创业的青年人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或租金补贴等;

◆对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的奖励,分别给予0.2万元、0.6万元奖励;

◆对选派高管参加高校、科研机构等高端学术机构组织的进修、学术研讨等活动,给予0.5万元/人补贴,对青年技能人才在新津开展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给予0.3万元/人补贴。

推进开放型经济

企业开拓市场、供应链对接、重点企业进出口。

◆推动供应链融资发展,对促成2户以上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其年度实际促成贷款额的5‰给予奖励;

◆对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年度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补助标准由1%提高到2%

据了解,每年3月和10月为政策集中申报期,享受对象可向属地街道、功能区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扶持资金申报审核流程图

编辑:黎艺璇

版面编辑:朱书婉

责任编辑:任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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