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种招聘套路 “高薪”无果还可能血本无归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3月17日 11:11

家住成都的张某,为了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看到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发布的招聘驾驶员并承诺每月收入保底2万的广告而心动不已,于是张某在该汽车服务公司的引导下签署一系列合同,购买了车辆进行运营,两个多月后达不到预期收入,张某找到该汽车服务公司要求退车。车辆退给该汽车服务公司了,但是分期付款的车辆贷款张某还要继续归还,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于是张某一纸诉状将该汽车服务公司和当时签订合同的金融公司、车辆销售公司一并告至法院。近日,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除了张某和车辆销售公司到庭参加诉讼,该汽车服务公司、金融公司均未到庭。

分期付款买车却不登记在自己名下

张某在庭审中表示,当时是通过朋友介绍到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了解运营车辆事宜,该公司表示可以给张某介绍从事机场专线运输,每月保底2万元,但需要以租代购方式购买该公司指定车辆。张某觉得每月收益较为可观,遂在该公司的引导下,与某金融公司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某车辆销售公司的车辆,张某每月向金融公司支付车辆月供款。同时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载明张某将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某汽车服务公司名下,且张某保留车辆所有权,并向该汽车服务公司交纳挂靠管理费等费用。次日,张某与该汽车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与此前合同约定相矛盾的是,这份合同约定张某承租案涉车辆并向汽车服务公司支付月租金,且该汽车服务公司享有案涉车辆完整所有权。

“高薪”无果,退车后还要付月供

张某经营案涉车辆两个月后发现,不仅无法实现此前汽车服务公司宣传的“高薪”回报,反而每个月必须支付车辆月供,眼看着继续经营可能会继续亏损,张某找到了汽车服务公司要求退车。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后,汽车服务公司最终同意了退车,并向张某出具了《退车协议》,写明车辆退回给汽车服务公司,车辆月供与张某无关等内容。就在张某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的时候,十个月后一天张某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此前分期付款购买车辆的金融公司,因张某未按时支付月供,将张某和某汽车服务公司一并诉至法院。庭审中汽车服务公司认为还款义务人是张某,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退车协议与金融公司的主张无关,张某应承担支付车辆月供的义务,判决张某向金融公司归还剩余月供和罚息、复利。

看度记者:何泽曦

编辑:冯天赐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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