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出新规:按网签价、评估价、成交参考价三者最低值认定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5月28日 21:13

各相关单位及借款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购买二手住房(再交易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购买二手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款、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并计算可贷额度。

特此公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8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渠道:

1.服务热线:(028)12329

2.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

3.微信公众号“成都住房公积金”

4.手机App“成都公积金”

5.“天府市民云”手机App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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