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成都人可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月供”
近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预计今年10月,成都拟推出覆盖个人住房贷款全品种(包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纯商业贷款)的“按月冲还贷”业务,届时,贷款职工只要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就可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具体为,若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9万元,每个月缴存1000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元),每个月偿还贷款8000元(其中公积金5000元、商贷3000元),按现行政策,职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计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推出后,职工在一年内每月均可支用公积金8000元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届时,贷款职工通过手机APP、网厅等渠道,便能“足不出户”办理“按月冲还贷”。
事实上,除了这份便民“大礼包”,一大批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惠民举措,已切实让市民收获了利好。据悉,今年以来,成都公积金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落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川渝一体化等要求,大力加强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工作,为业务办理和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目前,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设立的“跨省通办”办理专窗申请代办“信息查询”“缴存证明出具”“正常退休提取”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异地贷款职工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此外,还增加了对外业务联动,通过省市场监管“一窗通”渠道,让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同步选择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便捷企业办事,节省社会成本。
下一步,成都公积金中心还将持续与部省两级平台开展对接,做好业务拓展和服务提升,更好服务于广大缴存职工,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走深走实。(文综四川观察、锦观新闻)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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