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航空公司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四川航空、深圳航空、春秋航空、祥鹏航空等先后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四川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航班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7月28日16:00时(含)前购买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行程涉及双流/天府国际机场进出港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至2021年8月11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
2.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含)至8月11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9月28日(含)前的同舱位服务等级、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深圳航空
一、适用范围
凡在2021年7 月28 日20时(不含)前购买或换开的深航 479 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至2021年8月10日(含)之间成都进出港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 ZH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可为其免费变更一次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24 时(不含)之前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价差、淡旺季价差。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0时(含)之后航班,须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退票流程
(1)BSP 退票:在德付通选择“授权-8”,无需上传材料,备注成都疫情,提交非自愿退票。
(2)旗舰店退票:旅客前端提交非自愿退票,旗舰店通过接口 1-非自助退票,备注成度疫情,系统自动识别,如有问题直接转人工审核。
(3)B2B 退票:无需上传材料,备注成都疫情,提交非自愿退票。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上述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五、本通知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生效。
六、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 7 月 28 日当天完成退票的,收取的退票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补退操作需在原航班起飞之日(含)起 3 个月内完成,逾期不予补退。
春秋航空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7月28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7月28(含)至2021年8月11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成都进出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要求自本通知发布起至且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2021年9月25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9月25日(不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4、之前已操作过退票、变更的客票不进行追溯,即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 “机票退改”;
3、登录自助退改链接:https://t.ch.com/fFYM8;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春秋航空提醒 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祥鹏航空
一、适用条件
在2021年7月28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至2021年8月17日(含),由祥鹏航空实际承运的:
(一)成都进出港航班。
(二)非成都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成都疫情隔离证明材料、拒载证明。
(三)非成都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本人在2021年7月28日(含)之前已购买/预订的,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至2021年8月17日(含)期间,涉及成都行程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8L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酒店预订单、旅游合同。
(四)G舱团队订单,每一位旅客均需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G舱以外的网站同一订单或同一PNR订座的多名旅客,同一时间申请办理非自愿退票、变更手续,仅需提供其中某一人的相关材料。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情况下,旅客凭上述材料至原购票地均可免费退票,或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9月29日-10月10日之间的航班除外)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
二、操作标准:
(一)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1.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成都进出港客票,旅客可直接至原购票地办理退票手续;
2.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非成都进出港客票:
(1)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并在备注中写明“成都疫情”,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xp100@luckyair.net邮箱,邮件标题写明:XX(姓名)成都疫情全退客票材料,邮件内容必须写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要退客票的票号 。
(2) 合作商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回原购票地联系出票地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后进行退票申请。
请各位旅客在航班日期一个月以内提交相关材料,以便我司尽快审核和处理。
(二)变更:仅限祥鹏航空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95326)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
1.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9月29日-10月10日之间的航班除外)同航线、同服务等级一次;
2.从低服务等级变更至高服务等级,免收变更手续费,如产生票款差额需补齐;
3.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联系出票地按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收取相应费用,免费行李额度、餐食等旅客权益按原客票执行。
4.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注:如所有航段均为祥鹏航空承运,且其中有一段符合免费退票、变更申请的,在2021年7月27日 (含)前购买的其他航段,均可按上述“操作标准”办理免费退票、变更手续(不在同一张客票填开的同样适用)。已提交退票、变更申请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
看度记者:龚政
版面编辑:叶升芃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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