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又入选一试点!“双智”第二批试点城市公开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12月06日 19:54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两部门印发《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以下简称“双智”)第二批试点城市,成都入选其中。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

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各城市自愿申报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请试点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要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为加强对试点城市督促指导,切实做好提供咨询服务、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智试点办)。请各试点城市分别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报双智试点办,试点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双智试点办沟通联系。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张旭亮

电话:010-58933961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陈春梅

电话:010-6820562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日

版面编辑:孙雨彤

责任编辑: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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