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九类医美广告乱象 助推成都“医美之都”建设
近日,看度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细化举措、工作指南和规范程序,同时进一步对医美广告监管执法中应通报或移送卫健等其他部门的六类情形予以明确。截至目前,该局通过组织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共查处广告案件71件,罚没金额365.79万元。
近期,该局针对“双十一”期间医疗美容广告宣传开展专项监测,对涉嫌违规的11家医疗美容机构、相关第三方平台和属地监管部门进行集中约谈;对某医疗美容机构网络直播营销过程中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执法检查,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已开展立案调查。
“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据介绍,该局还指导行业协会制定了医疗美容广告内容合规审查规范,着重梳理了医美广告的九类常见违法违规情形,引导行业自律守法经营。
看度记者了解到,违法违规的九类情形有:制造“容貌焦虑”;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表述;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保证功效,利用代言人、患者、医护人员作证明;变相医美广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宣称具有治病疗效;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宣称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以及广告发布平台未尽管理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成都市广大医疗美容行业市场主体,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医疗美容广告内容审查工作,依法规范自身广告发布行为,共同维护好成都医美市场秩序。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查处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医美广告问题。
看度记者:唐韵
编辑:孙雨彤
版面编辑:陈轻语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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