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预警!10省市气温或达42℃ 成都最高40℃
中央气象台8月13日06时继续发布高温红色预警:
预计8月13日白天,陕西中南部、四川东部、重庆、河南、湖北、山东南部、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贵州北部和东部以及新疆南疆盆地东部、内蒙古西部等地有35~39℃高温天气,其中,陕西东南部、四川东部、重庆、湖北西部和东南部、湖南北部、江西北部、安徽中部和东南部、江苏南部、上海、浙江中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达40-42℃,局地可超过42℃。
成都方面,据成都气象,昨夜局部出现阵雨,今日7时全市平均气温26℃。预计白天多云到晴,最高气温40℃。阳光火辣,大家继续做好防暑降温。好消息是,18日前后,成都降雨趋势明显,届时高温天气有所减弱。预计未来几天成都天气:
12日晚上到13日白天多云间晴,气温23~40℃;
13日晚上到14日白天多云间晴,气温24~40℃;
14日晚上到15日白天多云间晴,西部有分散阵雨或雷雨,气温25~40℃。
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高温“炙烤”模式一直持续,高温预警不断发出,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如何得到切实保障,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
近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
什么样的温度才算是高温?在高温作业时,用人单位该如何做好防护?
气温多少度才算高温?
中国气象学上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如果出现连续几天最高气温都超过35℃时,即可称为“高温热浪”天气。世界气象组织建议“高温热浪”标准是日最高气温超过32℃,并且持续3天以上。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支付标准是多少?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维权?往下看。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
防暑降温费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费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
而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补偿职工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高温津贴是工资,防暑降温费是福利。因此,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不一样的。
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维权?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维权;
如所在单位没有工会,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哦!
温馨提示:在高温“烧烤”模式下的劳动者,请做好防暑降温,长时间高温环境下这些症状要警惕:
1.先兆中暑:口渴、头晕、多汗、体温稍有升高。
2.轻症中暑:口渴、头晕、面色红、大量出汗、体温超过38℃。
3.重症中暑:意识涣散、肌肉抽搐、四肢无力、血压下降、体温超过40℃。
中暑后以下要点请牢记:
1.迅速脱离高温环境,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
2.补充液体、淡盐水。
3.人工散热、湿毛巾冷敷、冰敷腋下、酒精擦身等。
4.重症中暑要拨打120及时就医。
资料综合:中国天气网、成都气象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张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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