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越野或被列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7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包括《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在内的几份文件。根据相关文件,包括山地越野赛事活动在内的6大类、18个项目可能将被列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在当天发布的通知中写道:“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落地生效,我局研究起草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同时发布的,还有关于以上两份文件的起草说明。该说明在阐述出台相关文件的背景时写道:“体育赛事活动是体育事业尤其是体育项目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发展,以马拉松为代表的一大批体育项目积极开拓市场,吸引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广泛参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个别领域赛事活动野蛮生长,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内在需要,是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根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将被列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的包括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和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6大类。其中,山地越野赛事活动被列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这一类别之中,涉及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或有夜间赛程安排,或距离超过42.195公里的山地越野赛事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当天还发布了关于征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中增加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部分,规定“体育总局指导全国范围内的高危险性体育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还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编辑:孙雨彤
责任编辑:叶升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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