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部门发文: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 着力提升县中教育质量
11月16日,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十四五”四川学前教育发展和县域普通高中发展作出措施安排。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5年,四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
在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方面,文件要求各地在老城改造、新建居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应配套建设幼儿园,按要求移交当地政府,保障幼儿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等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逐步化解和消除幼儿园“大班额”现象。
在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方面,四川将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重点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且学位紧缺的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扩大公办园资源。
在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方面,文件要求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公办园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两自一包”(经费包干、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师)等方式解決教职工不足问题。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同时,各类幼儿园需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
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争抢生源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在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四川要求各市(州)要全面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监督,所有学生必须通过平合录取。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掐尖”行为和跨区域招生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严厉问责。
在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四川明确全面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今后,各市(州)将全面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所有学生必须通过平台录取。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严格落实和规范学籍管理要求,加大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批量转学等治理力度。
在健全县中教师补充稳定机制方面,四川要求各县中在2023年前,全面达到师生比1:12.5的国家规定标准,全面解决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各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还将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组织有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和经济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重点组织托管帮扶100所薄弱高中。
其中,省属师范院校各托管帮扶2所薄弱县中。成都、绵阳、德阳、泸州、宜宾的城区未承担国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市域外薄弱县中。其他市(州)城区末承担国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本县或本市域内1所薄弱县中。采取集团化办学、办学共同体、挂职锻炼、跟岗培训等方式对口支援。
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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